1. 挂号及就诊实施实名制,挂号时人脸识别或出示本人身份证、医保卡、电子医保码,在挂号处微机登录,注册ID码。或进入微信或支付宝,关注香河县人民医院公众号,点击智慧医疗菜单,进行用户授权登录,输入患者身份信息或识别身份证照片,添加成功,生成院内ID条码,点击预约挂号项目,即可完成当日挂号或预约挂号(添加成功后,来院就医,挂号收费和所有自助设备上均可使用“ID条码”。
2. 再次就诊挂号时本人可人脸识别,非本人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电子医保码或提供ID码。
3. 14岁以下患内科疾病的患者挂儿科号。
4. 各科专家号,主任医师号,副主任医师号,普通号均为挂号当日时段有效,过期作废。
5. 挂号不能直接报销,如需发票请与挂号人员讲明,引领或帮助患者到自助机打印纸质发票。
6. 医保患者可在线用支付宝挂号,即可报销。
7. 贫困人口持健康扶贫优惠卡及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三免”人员持《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我院就诊,免收普通挂号费。(不包括专家门诊,特需医疗门诊,名老中医门诊等)。



